近些年来,关于工程建筑方面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的,一些是源于历史,一些是与时俱进,但是对于我们普通公民而言,很多的内容都是不太熟悉的,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工程的法律有哪些的内容。
关于工程的法律有哪些
一、关于工程的法律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
2、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15年修正)
4、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在建工程抵押规定与上位法是否冲突问题的答复
10、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年修正)关于建设工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二、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三、具体的条文规定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关于无效的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五条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工程的法律有哪些的内容,不管是在以前的法律中还是在2021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中,都有这方面的详细内容,大家如果比较感兴趣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