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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适用财产保全吗

企业在申请破产之前、破产财产在确定之前,申请人可能也会对将来的破产财产存在一些疑问,就破产案件适用财产保全吗、破产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案件适用财产保全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
二、破产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欠职工工资以及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
(三)拖欠的上述社保费用以外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四)普通债权。
以上就是由小编编辑整理的与破产案件适用财产保全吗相关的法律知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破产前是可以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保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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