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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监测布设采样点的数目和原则以及相关要求

环境空气监测是为了调查一个区域或一个城市的大气污染现状,是观察分析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来源、分布、数量、迁移转化及消长规律的重要手段。如何获得有代表性、能符合实际状况的大气样品,是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的重要环节。根据大气污染物的时空分布规律,通过正确低地确定采样点数目、正确地选择采样点的位置、正确地确定采样时间和频率等手段,保证获取具有代表性的大气样品。
确定采样点布设之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其内容包括:(1)对本地区大气污染源进行调查,初步分析出各块地域的污染源概况;(2)了解本地区常年主导风向,大致估计出污染物的可能扩散概况;(3)利用群众来信来访或人群调查,初步判断污染物的影响程度;(4)利用已有的监测资料推断分析应设点的数量和方位。
(一)环境空气监测布设采样点的原则和要求
(1)采样点应设在整个监测区域的高、中、低三种不同污染物浓度的地方。
(2)污染源比较集中、主导风向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应将污染源的下风向作为主要监测范围,布设较多的采样点,上风向布设少量点作为对照。
(3)工业较密集的城区和工矿区,人口密度及污染物超标地区,要适当增设采样点;城市郊区和农村,人口密度小及污染物浓度低的地区,可酌情少设采样点。
(4)采样点的周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夹角应不大于30°。
(5)各采样点的设置条件要尽可能一致或标准化,使获得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
(6)采样高度根据监测目的而定:对于手工间断采样,其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用在1.5~15米;对应自动监测,其采样口或监测光束离地面的高度应为3~15米;对道路交通的污染监控点,其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2~5米;若所选点位周围半径300~500米范围内建筑物平均高度在20米以上,无法满足上述高度要求设置时,其采样口高度可以在15~25米选取,在建筑物上安装监测仪器时,监测仪器的采样口离建筑物墙壁、屋顶等支撑物表面的距离应大于1米。
(二)环境空气监测采样点的数目
采样点的数目设置时一个与精度要求和经济投资相关的效益函数,应根据监测范围大小,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特征、人口分布密度、气象、地形、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各城市区域内国家环境空气质量采样点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北京博创诺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专注于环保监测领域的传感器研发、数字芯片设计、监测设备制造和在线监测应用系统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大气的网格化、空气中的气体的监测分析、水质污染源监测等核心业务取得优异成果。博创诺信为国家高新技术及中关村高新技术双项认证企业,获得扬尘计量器具型式认证、油烟在线监测仪表、空气站在线监测仪表等产品的 ccep 认证及多项软件认证。具有*技术、环保监测产品开发及生产、环保大数据研发及运营的综合型环保科技企业。公司成立至今,一直始终不渝的本着“博大 ·创新· 守信· 重承诺价值的理念,不断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客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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