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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作证明怎么开

离职工作证明的开具应当记载清楚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离职的具体信息,同时也应当载明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且离职证明应该开2联,公司留存一份,员工留存一份。
一、离职工作证明怎么开
离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按照标准格式开具的。离职证明应载明员工的姓名、工作岗位;员工离职的原因;离职的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单位的盖章;以及出具该证明的日期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离职证明有什么用途
1.去劳动就业保障局办理失业证,需要提供解除离职证明;
2.劳动者去社保局办理转移社保手续,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3.劳动者重新找工作,入职前,新公司人事部要求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
4.劳动者创业,那么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和失业证,那么会享受优惠政策。
5.可以凭此转劳动者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三、离职证明公司不给开怎么办
离职证明公司不给开的,劳动者能通过下列方式来维权:
1.与公司协商;
2.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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