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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不安全因素有哪些

对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中,人的不安全因素,可能会因为身边的环境以及一些人为因素而改变,同时不确定的因素它是有非常多的是需要避免以及发现,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人的不安全因素有哪些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人的不安全因素有哪些
侥幸心理。其表现特征是:碰运气,认为操作违章不一定会发生事故;往往认为“动机是好的”,不会受到责备;自信心很强,相信自己有能力避免事故发生;别人不一定能发现。
由侥幸心理导致的事故是很常见的。
人们产生侥幸心理的原因,一是错误的经验。例如某种违章作业 从未发生过事故,或多年未发生过,人们心理的危险感觉就会减弱,从而导致错误的认识,违章也未必出事故;二是认识上的错误。 事故的发生是存在着小概率随机规律的,即事故不是经常发生的,发生了也不一定会造成伤害,即便伤害也不一定很重。
因此容易容忍不安全行为的存在。但久而久之,随着不安全行为形成习惯,则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必须从第一次违章起,就要坚决予以纠正,决不允许形成不安全的行为习惯。
二、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形式
(一) 在没有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提出警告;
(二) 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
(三) 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
(四) 处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势;
(五) 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
(六) 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一般有以下八种表现形式:
1、设备和装置的结构不良,强度不够,零部件磨损和老化;
2、工作环境面积偏小或工作场所有其他缺陷;
3、物质的堆放和整理不当;
3、外部的、自然的不安全状态,危险物与有害物的存在;
4、安全防护装置失灵;
5、劳动保护用具和服装缺乏或有缺陷;
6、作业方法不安全;
7、工作环境,如照明、温度、噪声、振动、颜色和通风等条件不良。
三、“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哪些内容
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也是“三违”的部分内容。
(一)违章指挥
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
1、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
2、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
3、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二)违规作业
主要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业行为。违规作业具体包括: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三)违反劳动纪律
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为。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及其他纪律等。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人的不安全因素有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处理不安全行为过程当中,我们可以根据一些了解以及一些相关制度来进行处理,不安全因素可以通过防范来避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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