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有重大过错的时候,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劳动者无过错的时候,公司是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公示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公示时间
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辞退通知书的生效时间应为用人单位做出决定的那一天,例如:通知书中一般都有类似的表达“公司决定于某年某月某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应为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辞退违纪职工生效时间的复函》(劳办发[1993]199号)中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辞退决定》在先,《辞退证明书》在后。因此,辞退违纪职工生效时间应从做出辞退决定之日起计算,并在《辞退证明书》中写明。”而辞退通知书的送达时间为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被辞退的时间,如果劳动者对辞退通知不服,则双方劳动争议的发生之日为送达之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一条第二项关于“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规定,正说明了这一点。
辞退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与送达时间的联系就在于:辞退通知书没有送达,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有送达之后,才有法律效力。
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辞退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为用人单位决定辞退劳动者的时间;送达时间为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被辞退的时间,也就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此,不能把辞退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与送达时间混为一谈,否则会发生不公正的情况。
比如,用人单位已按辞退通知书决定的时间为劳动者办理了离职手续,截止了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的缴纳;劳动者自即日起已不再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
如果执法、司法部门认定双方劳动关系结束的时间为辞退通知书送达的时间,则自辞退通知书中决定的时间至送达时间的期间就应认定为双方仍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即使是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需为劳动者补发这一期间的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并补缴社会保险。
如果劳动争议处理的过程比较长,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缴起来将十分困难,很难操作。显然,将送达时间认定为用人单位辞退通知书生效时间,既不符合实际,也有失公正。
辞退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与送达时间不是同一时间,应该严格、准确的区分。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有的劳动争议案件比较复杂,也有可能出现应将送达时间认定为辞退通知书生效时间的情况,这就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劳动单位必须提前30天之内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约通知,让劳动者有一定的准备,如果没有在30天内提前通知劳动者的话,需要支付2倍的赔偿金才行,在未直接签署解除劳动合约之前,劳动者还是该公司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班下班。
二、解除劳动合同公告是怎样的
因我行员工朱韵多次旷工严重违反江苏银行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2013年8月28日起与朱韵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管理部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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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标题写明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电子版的字体应该比正文大一些,最好进行加粗,位置要居中。
正文的称呼要写上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人的全名。空一行后,首行空两个格写正文。主要是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时间。如果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要写清楚发放多少补偿金。如果是正常劳动合同范围内的就不用了。最后还要写明什么时间去哪个部门办理具体手续。正文的字体要比标题小几号,一般是宋体四号或小三号。
正文的内容大体如上,但是格式可以改变。比如把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原因放在正文,具体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地点、补偿具体细节放在备注里。如下图所示,补偿内容很详细,这样能让被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目了然。也会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在正文后面写上“特此通知”后,空2---3行,盖上单位相关的印章或签名,隔一行写上该通知下达的具体时间(要具体到年月日)。
表格的形式
标题同上一样。只是正文内容改为表格的形式,内容更加详细,也更加直观一些,需要仔细填好每一项。基本的信息一般包括甲方和乙方,甲方是公司这一方面,要写清公司名称、性质、地址、电话等;乙方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编号、社保号等。电子版正文字体一般是宋体三号或四号。
接下来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然后下面是甲方签名盖章,写上日期,乙方签名写上具体日期。单位工会也要写上意见。最后是去相关的劳动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接着备注里要写上未尽的事宜,比如劳动者的有关情况说明、该通知书分成几份等等。在通知书的下面还要写上编号。
在生活中大多数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都是所提供的这样,希望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详情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们为您解答。
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几天生效
一般都是立即生效。《民法典》第三编合同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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