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18-2014 食品安全标准 酿造酱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酿造酱。
本标准不适用于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术语和定义
酿造酱
以谷物和(或)豆类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而制成的半固态的调味品,如面酱、黄酱、蚕豆酱等。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谷物、豆类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验方法
氨基酸态氮/(g/100g) ≥ 0.3 gb/t 5009.40
gb/t 5009.40-2003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的氨基酸态氮部分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京都电子kem 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