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土建部分中,确定了各单元工程的施工方案,选择了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安排了施工进度,就可以对临时用电量的估算。
一种估算方法是同时考虑施工现场的动力和照明用电,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s=k{(∑p1÷ηcosφ)k1k2+∑p2k3}
公式中各部分的代表含义如下:
s:工地总用电量;
k:备用系数,一般取k=1.05~1.1;
∑p1:全工地动力设备的额定输出功率总和,kw;
∑p2:全工地照明用电量总和,kw;
η:动力设备效率,即各电动机的平均效率,一般取η=0.85;
cosφ:功率因素,建筑工地一般取用 0.65;
k1:全部动力设备同时使用系数,一般五台一下时取k1=0.6,五台以上时取k1=0.4~0.5;
k2:动力负荷系数,主要考虑没有因性质不同在负荷时的工作情况,一般取k2=0.75~1;
k3: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一般取k3=0.6~0.9;
另一种方法,如果工地照明用电量很小,为简明计算,可在动力用电量之外再加10%,作为总用电量,这就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计算:
s动=k1(∑p1÷ηcosφ)k2
得出总的用电量之后,再计算工地所需的总电流,其公式为:
i=(sz×1000)÷(1.73×u)
公式中i:表示总电流,a;sz:表示工地总用电量,kva;u:表示供电系统的线电压,u=380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