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欠中有哪些诉讼风险
债务清欠中的诉讼风险包括: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因被告不明确,不予立案的风险;因错列或者漏列被告,被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以及对自己的主张不能举证证明的风险等。债务清欠中有哪些诉讼风险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