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在诉讼过程中,很多时候所用到的证据都是电子证据,电子证据的证明力是很强的,那么民事电子证据取证规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电子证据取证规则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电子数据依法应当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数据电文的保存要求是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证据的来源形式应当合法。取证程序违法的电子数据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7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二、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三性指的是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经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1日发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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