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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劳动关系解除?

什么情况下劳动关系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关系可被解除:(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什么情况下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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