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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样的

一、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样的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是: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有关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廉政责任书
3.外来施工企业计划生育责任书
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
5.建设工程施工前安全措施资料登记表一份
6.危险性较大工程登记备案表一份
7.《土地使用证》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规划红线图
11.投资项目备案证或备案通知书
12.应中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
13.银行资金证明(工期一年以上的30%,一年内的50%)
14.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批表(人防易地建设审批表)
15.《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
16.《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17.《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8.《审图合格书及审查报告》
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劳务合同》(需经主管部门备案)
20.建设其它合同(勘察、设计、监理)及地质勘察报告
21.全套施工图(须加盖规划局、审图机构、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章)
22.建设单位对已落实各项安全施工措施及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书面说明
23.图纸会审记录
24.见证取样和送检单位授权书、工程预算书各一份
其它类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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