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管应采用符合iso/tr15510:1997中的x2crni18-9、x5crni18-9、x6crninb18-10、x5crnimo17-12-2、x6crnimoti17-12-2、x6crnimonb17-12-2等奥氏体不锈钢制成,或与上述钢材相当的其他奥氏体不锈钢制成。
本标准等效采用iso9626:1991《制造医疗器械用不锈钢针管》。
本标准与iso9626:1991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1)材料要求中,iso9626:1991标准采用iso683-13:1986《热处理钢、合金钢和无切削钢第13部分:锻造不锈钢》中的牌号。
(2)本标准采用iso/tr15510:1997《不锈钢一一化学成分》中的与iso9626:1991要求相当的不锈钢牌号,并增加了与本标准给定牌号相当的其他奥氏体不锈钢材料制造的规定。
(3)针管尺寸表中,取消了正常壁、薄壁和超薄壁针管z大内径的要求,增加了gauge线规规格。针管酸碱度的试验方法,标准采用tashiro滴定法,本标准采用gb/t14233.1-1998中的方法一(酸度计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制规格0.3mm至3.4mm的正常壁、薄壁和0.6mm至2.1mm的超薄壁管的尺寸、表面及力学特性。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人体用皮内、皮下、肌肉注射针的针管和其他医疗器械用硬直不锈钢针管。
本标准不适用于易弯式不锈钢针管,因其力学性能不同于在本标准中所规定的硬直不锈钢针管。但鼓励易弯式针管的制造方和购买方选用本标准中的规定的尺寸。
材料:
针管应采用符合iso/tr15510:1997中的x2crni18-9、x5crni18-9、x6crninb18-10、x5crnimo17-12-2、x6crnimoti17-12-2、x6crnimonb17-12-2等奥氏体不锈钢制成,或与上述钢材相当的其他奥氏体不锈钢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