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起诉过后多久开庭审理
检察院起诉过后开庭审理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开庭。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法律没有对开庭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公诉案件的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检察院起诉的条件
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2.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
三、检察院起诉一定会坐牢吗
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不是就要坐牢了,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坐牢: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