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构成要件
非法集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
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4.主观方面是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多少算非法集资
算非法集资的是个人非法集资的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位非法集资的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构成非法集资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集资的特征
非法集资的特征是:
1.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筹集资金;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人投资回报;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