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中硝酸盐氮的测定。方法低检出浓度为0.08mg/l,测定下限为0.32mg/l,测定上限为4mg/l。2 原理 利用硝酸根离子在220nm波长处的吸收而定量测定硝酸盐氮。溶解的有机物在220nm处也会有吸收,而硝酸根离子在275m处没有吸收。因此,在275nm处作另一次测量,以校正硝酸盐氮值。3 试剂 本标准所用试剂除另有注明外,均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3.1 氢氧化铝悬浮液:溶解125g硫酸铝钾[ka12▪12h2o]或硫酸铝铵nh4a12▪12h2o]于1000ml水中,加热至60℃,在不断搅拌中,徐徐加入55ml浓氨水,放置约1h后,移入1000ml量筒内,用水反复洗涤沉淀,后至洗涤液中不含硝酸盐氮为止。澄清后,把上清液尽量全部倾出,只留稠的悬浮液,后加入100 ml水,使用前应振荡均匀。3.2 硫酸锌溶液:10%硫酸锌水溶液。3.3 氢氧化钠溶液:c=5mol/l。3.4 大孔径中性树脂:cad-40或xad-2型及类似性能的树脂。3.5 甲醇:分析纯。3.6 盐酸:c=1mol/l。3.7 硝酸盐氮标准贮备液:称取0.722g经105~110℃干燥2h的优级纯硝酸钾(kno3)溶于水,移入1000 ml容量瓶中,稀释至标线,加2 ml三氯甲烷作保存剂,混匀,至少可稳定6个月。该标准贮备液每毫升含0.100mg硝酸盐氮。3.8 0.8%氨基磺酸溶液:避光保存于冰箱中。4 仪器4.1 紫外分光光度计。4.2 离子交换柱(φ1.4cm,装树脂高5-8cm)。5 干扰的消除 溶解的有机物、表面活性剂、亚硝酸盐氮、六价铬、溴化物、碳酸氢盐和碳酸盐等干扰测定,需进行适当的预处理。本法采用絮凝共沉淀和大孔中性吸附树脂进行处理,以排除水样中大部分常见有机物、浊度、fe3+和cr6+对测定干扰。如需查看标准全部内容请免费下载标准,点击下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