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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司法鉴定流程

一、医疗损害责任司法鉴定流程
医疗损害责任司法鉴定流程如下: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缴费;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
3.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4.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
二、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吗
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司法医疗损害鉴定的标准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司法鉴定 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不具备前面三项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应当说明的是,在上述标准中,鉴定依据是依次选择的。即, 有国家技术鉴定标准和规范的,适用国家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按照司法鉴定行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鉴定;如果没有行 业标准和规范的,按照专家们认可的标准和规范鉴定;如果专家们认可的标准和规范也没有的,则按照受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司法 鉴定机构自己制定的鉴定标准和规范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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