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好意同乘中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谁
好意同乘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责任的主体为:1、属于本方责任的,由本方承担责任,但是可以减轻赔偿责任;2、属于对方责任的,那么由对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好意同乘中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谁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