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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其费用包括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之债,侵权之债是专属于个人的债务。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的必要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必要费用,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合理费用。
一、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所负的债务,是属于侵权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专属于个人债务而不是共同债务。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包括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的必要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原则具体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指加害人应当赔偿因其加害行为给物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适用这一原则时应当注意只能以实际损害作为标准。
2.损害赔偿知识中的损益相抵原则,即如物权人因损害发生而受有利益,应当将此利益从损失额度中予以扣除;侵权人仅就二者差额部分予以赔偿的原则。
3.损害赔偿知识中的过失相抵原则,即在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由于双方的混合过错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责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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