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注意的问题

一、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注意的问题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到清偿期;
2.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3.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事实;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二、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中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中的时效是三年,自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之日起计算。友情提示您,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区别
代位权与撤销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
2.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