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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方式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合法。那么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方式
(一)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三)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前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公式表达就是:经济补偿=在职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需注意,这里所说的工资,应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三、哪里能查到劳动合同是否解除
(一)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己也应该有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己能看到;
(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没有出具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福利劳动假期辞退解雇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因事实上违反第八十二条规定而被判令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义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该条款的落实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是否只要出现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义务?在此问题上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并不统一,有的地方以事实上不订立劳动合同为充分必要条件,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劳动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形除外;而有的地方以用人单位过错为要件进行适用。
其次,我们从条文的字面含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似乎只要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状态,用人单位就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义务。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应简单理解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状态,该法条规范的是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依法跟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于劳动者拒绝签,或双方就包括劳动报酬在内的劳动合同主要条款未能协商一致,均不应归责到用人单位。国务院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该条进行修正性的规定:如果是劳动者拒绝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情况下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虽然只规定了“劳动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不支付二倍工资义务的情形,但并不等于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应有其他不支付二倍工资的合法事由。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适用不应该只孤立考查该条款规定本身,应该结合《劳动合同法》总则规定的相关原则、立法精神进行理解与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该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出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间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情形时,对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应加以审查分析,方最终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认定用人单位应否向劳动者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义务。
附:
参考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等等方式的。但违法的解除行为,劳动者是可以请求用人单位补偿或者赔偿的。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方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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