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权可以放弃,当事人出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没有作出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权。
一、法定继承权可以放弃吗
法定继承权可以放弃,如果行为人有继承权,并且是出自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的,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将视为接受继承。在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再想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需要公证吗
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不需要公证,就有明示的放弃的文件,比如声明等。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三、继承权公证书有时效吗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书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的无效。